“新浪微博”诉“脉脉软件”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2016年04月27日 37631次浏览

案情简介


  原告微梦公司诉称,新浪微博与脉脉软件同属社交类软件,二被告通过脉脉软件对其公司实施了四项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一、非法抓取、非法使用新浪微博平台用户数据;第二、非法获得和使用手机通讯录与新浪微博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三、模仿新浪微博产品的加V认证机制;第四、对其公司进行商业诋毁。
      诉讼请求:1、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2、在www.maimai.cn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及APP应用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声明,消除影响;3、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开支30万元。



事件回顾
4月24日消息,新浪微博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状告“脉脉软件”两家运营商,北京淘友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最早源于脉脉CEO林凡在8月15日下午16:52发布的一篇微博,指责新郎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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