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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华】官方新政 | 2026年1月1日起,医保缴费有变化,医保费率上调

2025年12月22日 2021次浏览
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多地的医保政策确实将有新变化,调整主要集中在缴费标准、费率恢复、参保激励和待遇规则等方面。不同地区的政策细节有所不同,和赞赞一起看看!


01




广东这两地:恢复医保缴费费率




一、潮州




潮州市医保局、潮州市财政局、潮州市税务局联合公布潮州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




通知重点:


2026年潮州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816元,下限为3763元;待遇计发基数按6272元/月的新标准执行。


此前潮州执行的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自2026年1月1日起,潮州原享受阶段性降费政策的各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恢复至阶段性降费前的标准。其中,参加潮州市职工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缴费费率恢复为6.9%(医保6.4%、生育0.5%);其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恢复为7.4%(医保6.4%、生育1%)。




二、汕头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有关问题。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重点:


(1)缴费基数上下线


1汕头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88元)的300%,即19764元,下限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3953元。


(2)缴费部分费率恢复至阶段性降低前的标准


汕头市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2026年度缴费基数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588元。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恢复至阶段性降低前的标准。




02




山西:医保政策明年进一步优化




12月19日,省医保局发布消息,我省通过提高保障水平、优化经办服务,切实减轻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负担,2025年前三季度,全省31.28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医保基金已为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买单”3.94亿元,发放生育津贴7.7亿元,共计减负11.64亿元。2026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政策,全面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个人“无自付”,做到生育基本不花钱。




通知重点:


产前检查费用可按规定额度报销,省本级、太原市及多数统筹区产前检查费按人头定额报销,孕产妇生育后,医保经办机构会直接将7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产前检查费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此外,卫健部门公共卫生服务在孕早期还提供免费建档、发放叶酸及部分常规项目检查,形成保障合力。




03




海南:新增长护险,职工个人医保费率


由2%调整为2.15%




11月1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长护险政策统一实施,职工随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一同缴费,居民在2025年集中征缴期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同缴费。





通知重点:


(1)单位职工


缴费费率为0.3%,由单位和个人各分担0.15%,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我省采用平移费率的方法,单位缴长期护理保险0.15%的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降低0.15%,即从6%降为5.85%,实际上单位不需要额外增加缴费。


即:自2026年1月1日起,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随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保一同征缴,单位医保费率不调整,个人医保费率由2%调整成2.15%。


(2)退休人员


明确原单位不缴费,个人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是个人基本养老金。


(3)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费率为0.3%,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了减轻个人缴费压力,海南省相应降低了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0.15%,即从5%调整为4.85%。


(4)城乡居民


在建制初期缴费费率为0.15%,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与个人同比例分担。以2026年参保人群为例,个人缴费26元,各级财政合计给予补助26元,用于城乡居民个人普惠性参保补贴。




04




四川多地:公布医保最新缴费基数


26年1月起执行




一、遂宁




12月5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确定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有关缴费基数的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重点:


遂宁市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实行自然年度缴费机制,单位职工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依据2024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752元(人均月平均工资7646元)进行确定。


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2024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5%(5735元)


最高缴费基数为2024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22938元)


2026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为2024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0%(5353元)。




二、眉山




通知重点: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眉山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588元/月。


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3%(含职工参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3%、职工本人2%);


非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8%(含职工参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8%、职工本人 2%)。


不缴纳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缴费金额为367.04元/月;不缴纳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缴费金额为183.52元/月。


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403.74元/月;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8%,缴费金额为220.22元/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403.74元/月。


2.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


2026年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标准为220元/人,按自然年度进行缴费。




    来源:各地人民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