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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华】政策总览 | 11月政策盘点:事关带薪陪护假、婚产假延长、生育金发至个人...

2025年11月28日 1565次浏览
导读


  1. 上海市新增带薪陪护假,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辽宁省、江苏省11月起,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

  3. 人社部发布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39个城市纳入试点!

  4. 为参保职工筑牢权益保障网——工伤认定新规明确“模糊地带”判断依

  5. 深圳扩大引才奖励,引进重点产业人才的"引才伯乐奖"

  6. 湖南婚假延长至20天,产假延长至188天


 
一、政策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新增带薪陪护假,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缓解赡养人照护患病住院老年人的压力,新修版条例首次新增陪护假制度。

《修改决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老年人因患病需要赡养人进行照料护理的,鼓励赡养人所在的用人单位通过调整工作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赡养人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陪护假。陪护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二、政策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江苏省11月起,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自9月以来,江西、安徽、陕西等省陆续在全省推开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辽宁、江苏已于近日正式发文,将于11月1日起在全省实现生育津贴直达个人。预计到11月1日,全国将有25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即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尚未完全实现的省份主要为北京、天津、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和新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统筹区占比近9成。

 

三、政策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社部发布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39个城市纳入试点!
《通知》提出,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试点城市要强化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试点工作落实到位。要注重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机制创新、典型案例以及困难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要广泛利用各种渠道,通过典型发布、举办活动、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政策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为参保职工筑牢权益保障网——工伤认定新规明确“模糊地带”判断依据

上下班途中受伤、居家办公期间遭遇伤害……近年来,这些场景是否算作工伤,屡屡引发争议。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以下简称《意见(三)》),对此前工伤认定中的“模糊地带”作出明确的判断依据,既适配数字时代用工变革,也为参保人筑牢权益保障网。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也是世界上建立国家最多的社会保险险种。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开始施行,人社部分别在2013年、2016年发布了两份“执行意见”。目前,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04亿人,每年有200多万职工获得保障。受行业领域差异、案件类型多样等因素影响,工伤中的“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如何妥善认定,对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均有重要意义。

在3亿多参保人中,农民工参保9000多万人,是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重点保障人群。此前,在“违法分包转包”“个人挂靠”情形的工伤认定申请中,很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尽管有关规定已明确违法分包转包的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部分地区仍以劳动关系不明为由拒绝受理。《意见(三)》明确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受理此类工伤认定申请,从制度层面破除了维权壁垒,让违法分包企业无法再通过“层层转包”规避工伤保险责任,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维权依据。

 

五、政策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深圳扩大引才奖励,引进重点产业人才的"引才伯乐奖"

深圳市人社局通知,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引进重点产业人才的"引才伯乐奖",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12月31日,并扩大了岗位清单范围。

 

六、政策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婚假延长至20天,产假延长至188天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现有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至188天。